关于举办宜黄县第十三届中小学生、幼儿“艺术节”文艺调演活动的补充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《关于举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文艺调演的通知》(宜教基字〔2018〕19号)的精神,经研究决定,于11月22日在宜黄戏大剧院举办宜黄县第十三届中小学生、幼儿“艺术节”文艺调演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演出时间
2018年11月22日上午8:30-12:00(第一场)
2018年11月22日下午2:30-5:00(第二场)
二、演出地点
宜黄戏大剧院
三、演出活动安排
1.各代表队演出时间
11月22日上午(8:30-12:00)
宜黄二中、二都中学、二都小学、凤冈一小、桃陂学校、棠阴小学、棠阴中学、宜黄三小、黄陂中学、黄陂小学、水北新区小学、凤冈二小
11月22日下午(2:30-5:00)
宜黄三中、实验小学、水北新区幼儿园、中港小学、中港中学、宜黄县幼儿园、圳口学校、神岗学校、南源学校、新丰学校、东陂中学、东陂小学、梨溪中学、梨溪小学、凤冈学校
2.各代表队参演节目(见节目单)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代表队必须抓紧时间排练节目,充分准备好演出所需要的服装、器材等。
2.调演期间,组委会只提供音响设备VCD、话筒等,光盘各代表队自备。
3.各代表队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安排的调演时间组织师生参加演出,入场后要遵守场内纪律,不得随意走动、讲话、喧哗,要认真观看别的代表队演出,未到演出结束时间,各代表队不得提前离场,演出结束后,要组织演员有秩序地离场。
4.各代表队充分做好安全有关工作,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担任领队,负责师生往返安全。乡(镇)学校代表队,往返必须乘坐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、车况优良的客车,需食宿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本队食宿安全各项事务、严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,要切实加强对各学校演员的管理,领队和辅导教师要自始至终与学生演员在一起,凡是在县城住宿的代表队,学生演员不得单独离队活动,特殊情况需离队必须经领队批准。
5.为了活跃演出气氛,每场演出安排了县城学校学生200人观看表演,县城学校可按分配的学生数目和安排的时间组织学生观看。
6.调演期间,各代表队的食宿自行安排。
附件:宜黄县2018年第十三届中小学生、幼儿“艺术节”文艺调演节目单